连云港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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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出台的《连云港市实施文化建设工程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新形势下宣传文化人才工作特点及我市实际,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是指着力培养一批熟练掌握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联系实际、指导实践的理论专家,一批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反映生活、受到群众喜爱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等,一批紧跟时代步伐、热爱祖国和人民、艺术水平精湛的知名作家、艺术专家,一批有驾驭市场经济能力、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关系、精通经营和管理的文化经营管理专家。

一、培养目标、范围和培养对象基本条件

1.培养目标。

从2012年起,计划每三年选拔、培养一批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每期总人数约20人,培养周期为3年时间。通过各种形式的培养和一定的资助,使之成为在全市相关领域有较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成为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相关方面的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

2.培养范围。

本项培养原则上在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内进行,理论类人才可延伸至市委党校、在连高校相关人才(公务员原则上不在选拔培养范围)。

3.培养对象基本条件。

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导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业务精湛。长期在一线工作,学风严谨,学识渊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经营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以及经营管理水平。

品德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三贴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文化事业,团结协作,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成就突出。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对我市宣传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较大贡献,获得市级以上重大奖项,在本专业领域为同行所公认,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好的业务基础,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年龄在40周岁以下,部分专业如理论、文学创作、书画艺术、经营管理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培养对象的确定方法。

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的方法进行。

二、培养措施

1.开展多种培训。举办政治理论和综合知识培训班,组织培养对象系统学习现代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拓宽视野,开拓思路,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安排考察疗养、体验生活和基层锻炼等活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优先选调“四个一批”培养对象,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相关培训。鼓励和支持培养对象自行到高校进修。优先推荐培养对象承担重要研究项目或重大创作(演出)活动,支持培养对象参与市内外各种重要学术交流活动、作品研讨活动等。

2.提供经费资助。设立“四个一批”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1)给予培养对象一定数额的书报资料费;(2)对培养对象承担的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研究课题和重点项目给予一定资助;(3)对培养对象个人创作的成果,或培养对象作为前三名主创人员参加集体创作的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者,给予一定数额的配套奖励。(4)其他适当资助。

3.建立各项制度。建立跟踪考察制度,对培养对象跟踪考察,每年考评一次,每次集中培养结束时写出学习小结。建立优秀人才培养对象档案,所有培养对象均列入市级人才专家库管理。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传媒,积极宣传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事迹及其优秀成果,尤其要加强对其中重点人物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高他们的知名度。

三、组织领导 

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实施对象选拔、培养工作的规划组织、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等工作。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委宣传部要根据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四个一批”人才的推荐、选拔和培养工作,并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对培养对象的管理督促和各项培训任务的检查落实工作,以及培养对象业务进修时的各项联络工作。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12年10月25日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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