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2013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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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云港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3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项目,建立重点文艺精品项目库。我市重点文艺创作项目主要包括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戏剧、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以及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项目申报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文艺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底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及论证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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