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艺术类主要指戏剧、音乐、曲艺等门类的整台大型作品创作生产。
广播电视类主要指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电视动画片、纪录片等创作生产。
网络视听类主要指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系列短视频等创作生产。
文艺活动类主要指宣传展示连云港对外形象、提升推进连云港文艺事业发展的文艺品牌活动。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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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市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
市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
连云港“十四五”期间重点文艺创作素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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