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以创建促文明 全力推进文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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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至24日,根据省、市文明办部署和县文明委工作安排,县文明办组织十个测评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赴各个参创单位进行文明单位的测评工作,我县2010-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镇、村、社区)初评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各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本次文明单位评选按照省、市文明办相关文件要求,对参评条件和参评程序都作了严格规定。评选分为四个阶段:自查申报、县初评检查、市考核公示、省检查组考核评审。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村、社区)的,原则上应已获得连云港市文明单位(村、社区)或省直系统文明单位称号。文明镇采取统一测评、达标入选的方式进行,所有镇均需接受文明办的测评验收,测评在90分以上的镇方可获得推荐资格。

从去年10月份以来,县文明办便动员各个单位(镇、村、社区)积极参与到文明争创工作中来,要求在对过去的工作梳理总结中发现不足,以创建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改进工作,切实提升单位形象和服务水平,以创建促文明,以文明树新风,进一步推动全县的精神文明向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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