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县处级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文章展示之四十二]关于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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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同志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邓小平同志也曾经讲过:“我们所反对的特权,就是政治上、经济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权利。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由来已久,特权就是特殊的权力,意味着权力主体可以针对某客体采取其想采取的任何行为,其核心在于享有其法律规定的社会责任和权利之外的权利。各级公共管理组织及其成员,特别是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职能部门及其干部,其职权行使范围涉及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社会群众打交道最多,一旦超越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角色分工及其工作职权,就将直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由此形成广受社会诟病的特权现象,而造成这种特权现象的错误思想即特权思想。

一、当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败坏了党和国家的声誉,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如不坚决消除隐藏在各级公共组织中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必将疏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整个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以管人者自居,耍特权、抖威风。少数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蛮横、生硬推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还有的公车私用或者驾驶公车乱鸣乱放甚至闯红灯违法违章。有的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企事业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或当事人的宴请或者安排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还有少数掌握一定公权力人员自认为享有特权,高人一等,随心所欲,有的在日常生活中不注重自身形象,生活作风不正派,甚至参与社会上非法活动,肆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从而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二是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少数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在管理服务中向企事业单位等相对人索取“劳务费”、“辛苦费”,甚至向当事人敲诈钱财、“吃拿卡要”。有的在执法活动中搞“三乱”,甚至私收滥罚进入个人腰包。还有极少数掌握公权的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种种便利,有的授意其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甚至为一些违法经营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以权谋私。

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办案,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少数执法办案人员法律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淡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从而导致实体公正也无从体现,直接影响了行使职权的客观公正,常表现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反程序办案。还有极少数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辱骂、体罚,甚至搞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

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现实危害

邓小平同志曾经尖锐指出:“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中“主要的弊端”之一,并且认为如果不坚决消除这一弊端,则“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要有效根除和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不正之风和特权现象,必须充分认清其现实危害性。

首先,在政治上,它破坏了国家法治建设,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政治稳定。当前,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过程必须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而特权行为促使国家统一的权力体系陷入各种私欲分割隔离的境地,导致法治权威的极度削弱。特别是各种滥用权力行为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刺激社会矛盾和群体性冲突爆发,严重破坏国家政治稳定。

其次,在经济上,它制造了分配不公,刺激不正当竞争,催发经济利益的恶性冲突。存有特权思想的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创收,以权获利,直接破坏了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遭到破坏,造成国家经济局面的混乱以及整个社会健康的经济机体的毁损。

第三,在精神文化方面,它助长了腐朽没落思想,滋生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而特权现象是对国家法律、社会正气的践踏,它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严重损害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诱发不良社会风气,促使社会道德水平下降,阻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

三、产生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原因分析

在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公民素质尚未达到消除个人主义的条件下,就会给公共财产之非公共支配和公共权力之非公共运用提供客观可能性,就为产生和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提供土壤。分析当前社会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之所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极思想侵蚀。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些公职人员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严重,特别是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官贵民贱”的封建主义特权思想在一些为官者和执法者中有所回潮,极少数公职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不知手中的权力来自何处,为谁服务,受谁监督,崇尚“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朽论调,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权力行使领域,于是颠倒了主仆关系,处处显露“衙门作风”、摆“官老爷”架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一种特权和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平正义扔到了脑后。究其根本原因是充淡了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

(二)法纪素养不高。近年来,尽管各级公共管理部门坚持不懈地抓党性、党纪、法纪教育,但从总体上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特别是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有效措施,教育活动走形式、走过场,调动不起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少数公职人员思想意识不端正,更没有形成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没有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平时又放松自身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容易失去自律,容易受特权思想的影响,特别是为谁从政、为谁服务、为谁用权的问题没有解决好,把法律赋予的权利当作耍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对工作不能高标准、严要求,缺乏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普通百姓采取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必然导致我行我素,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三)监督机制乏力。各级公共组织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不仅具有广泛的行政管理、审批权,还拥有法律赋予的各类处罚权和强制措施权,尽管在党纪法规上受到各级纪检、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中存在一定自由裁量权,导致在执法活动中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随意性。这一方面较容易造成不规范执法,另一方面极易造成执法者内心潜在的优越感、自大感。由此,给执法过程中“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等特权现象提供了客观空间条件。另外,在公共组织内部队伍建设和纪律制度措施的具体落实上,仍然存在失察、失管、失控现象。少数领导干部出于部门利益,对违纪人员无原则地袒护和纵容,风险预防机制和日常监管机制仍停留在表面,缺乏刚性问责和科学有效制约机制。

四、治理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对策分析

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并且要通过法律的、机制的、体制的、教育的多重手段和多种途径进行综合治理。

(一)依托思想建设,加强党性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事实证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问题,其中有历史因素,自身因素,制度因素等。转变思想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甚至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这又是一个必须经历的过程。我们必须从思想上绷紧预防特权思想这根弦,加大思想教育力度,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公共部门的培训必修课,重点突出教育的广泛性和教育方法的多样性,既要讲实效,又要有声势,以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筑牢预防特权思想的坚固堤坝。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使广大公职人员从真正意义上认识什么是真、善、美。要坚持开展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教育,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自觉用法律规范来指导、约束、检点自己的行为。要坚持开展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的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权力观。针对少数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道德观念淡化,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等问题,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婚姻家庭道德教育,使其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消除各种不良心理,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耐得起艰苦,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牢固树立以廉洁奉公为荣,以耍特权为耻的信念。

(二)加强约束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马克思主义监督学说认为,监督是国家的一种职能,是维护一定社会政治和经济秩序的手段。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多级防范机制。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权力行使全过程,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及时限制特权现象的产生。要重点围绕日常公共管理工作中最容易出现特权现象的环节,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常见病、多发病,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抓住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认真督促整改。要积极探索实现对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预防和减少在自由时间和空间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要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全程监控机制。要建立完善部门内控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坚持督促公共管理部门抓好内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滚动排查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范于未然。要改进监督方式,强化权力约束机制,进一步整合纪检监督力量,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及时通报特权现象整治情况,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监督网络延伸到公共管理各个角落。

(三)落实制度规范,完善惩防体系,积极构建制约特权存在的法治环境。科学的、严谨的、规范的制度,会对公职人员思想和行为做出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规定,可以有效约束随意的特权行为。针对特权的表现形式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监督和制约机制。一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预防特权思想的建章立制工作。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预防、惩戒、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之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法规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廉政考核等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民主测评、审计调查等制度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级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特权作风问题。要坚持落实诫勉谈话、函询、离岗培训、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那些直接掌管执法权、审批权、行政裁量权的“热点”岗位、部门进行制度约束,使其没有空子可钻,不敢为、不能为,有效把特权现象预防制止在事前、事中。另一方面要坚决克服执行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畅通与内外监督部门沟通联系渠道,加强信访投诉、行风检查、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纠特权问题,对因特权违纪的人在处理上绝不能手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使广大公职人员从心理上明确耍特权就是一道高压线,在行为出现偏差时就会立刻考虑到其成本和代价,逐步彻底铲除特权现象生存土壤。

(四)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群众路线,健全执政为民的保障机制。在各级公共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中,强化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预防工作,还要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富有成效的队伍管理举措,逐步减少队伍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当前,要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找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方向和突破口,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公职人员作风教育整顿,在全体人员中养成“忠诚奉献、艰苦奋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创新创优”的优良作风。要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充实反对特权思想的有效形式,下大力气坚持不懈地抓好反特权思想这一顽症痼疾的治理行动,最大限度地巩固反特权思想的实际成效,在为广大社会群众源源不断提供更加优质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让全体公职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与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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