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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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的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对“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开展“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紧紧围绕“加快沿海崛起 共建幸福港城”这一主题,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形势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文化熏陶相统一,注重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广大妇女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内涵、规范发展、面向群众,精心打造全民踊跃参与、群众欢乐共享的文化娱乐活动舞台、形势政策宣传平台、科技文化培训阵地、公民道德教育场所,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激励人们为谱写好中国梦连云港篇章而努力奋斗。

意见提出,要注重思想内涵,满足群众需求,务求教育实效,通过“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加强中国梦港城篇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公民道德教育,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完善科技文化信息服务,让广大群众在主动参与、自娱自乐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寓教于乐、教乐相促。

意见强调,开展“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群众参与、试点先行、循序渐进、规范发展。要坚持大舞台建设标准,做到“六个一”。即有一个统一规范的名称,有一个固定的场所,有一个统一的标识背景,建立一支认真负责、素质过硬的宣传教育队伍,形成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建立一份电子档案。要抓好示范带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首先建好一批示范舞台,充分发挥示范舞台的带动作用,综合利用广场公园、市民学校、讲堂论坛、道德评议会等已有阵地,以整合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开“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2014年逐步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2015年实现村(社区)全覆盖。要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我演”、“我讲”、“我听”、“我议”、 “我行”,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广泛参与。要注重工作实效。把大舞台建设工作与公民道德教育、先进典型学习宣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行业特点、时代特征的大舞台品牌。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导,统筹推进,抓好任务落实。要加强督查考核。将大舞台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妇女工作考核目标,每年评选命名一批“示范舞台”、“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年举行一次“婆婆妈妈”宣传教育大舞台建设经验交流座谈会。要加强舆论宣传。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大舞台建设的情况,深入总结大舞台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成功做法,大力宣传大舞台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各类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领域热点焦点问题的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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