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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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中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4月16日,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连云港广电总台、苍梧晚报社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评选活动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学习美德少年,做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广泛发掘选树未成年人中的美德榜样,深入开展丰富多样、新颖生动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形成学习美德、践行美德、弘扬美德的浓厚氛围。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连云港广电总台、苍梧晚报社共同主办,成立活动组委会,成员由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相应成立由县区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的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本县区“美德少年”的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标准:

1、在家庭是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生活朴素。

2、在学校是好学生:学习勤奋、创新发明、乐观向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在社会是好公民:遵章守纪、文明谦让、保护环境、诚实正直、拾金不昧、乐于助人。 

凡在以上推荐标准三个方面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在学校和社区(村)未成年人中榜样作用强,得到所在学校大部分师生的支持和推荐,年龄在6—17周岁的连云港市未成年人(户籍非连云港市的,须现在我市学校就学,并满一年以上)均可推荐。已获首届江苏省“百名美德少年”、“十大美德少年标兵”以及首届、第二届连云港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市活动组委会印发《通知》,并在市主要媒体发布消息,公布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和办法。

2、推荐申报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各县区活动组委会按照连云港市“百名美德少年”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面向本地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并于6月6日前向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和推荐表。

3、命名表彰阶段(6月中旬—下旬)。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市活动组委会根据评选办法和程序,评选出第三届连云港市“百名美德少年”“十佳美德少年”候选人,并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同意后确定表彰名单,印发表彰决定。

4、学习宣传阶段(7月上旬开始)。市活动组委会组织各县区活动组委会利用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演讲、诵读、歌咏、校园剧等形式,开展学习美德少年展演展示活动和“我与美德有约”读书征文活动。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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