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车”精神研究之四]“雷锋车”精神对建设先进文化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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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车”精神既是长期践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出的精神文明之花,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在连云港的生动体现,其文化内涵包括助人为乐、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争创一流的优良作风,报定信念、持之以恒的坚韧意志。大力弘扬新时期“雷锋车”精神,对于增强全民文化自觉,提升全民文化自信,推进连云港文化强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启示之一:大力弘扬“雷锋车”精神,有利于增强全民文化自觉,这是新时期连云港矢志率先发展、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先决条件。

文化自觉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既指一个民族、一个政党、一级政府在文化上的觉悟和觉醒,包括对文化在历史进步中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也指普通民众对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和自我创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雷锋车”精神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生动体现,她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特殊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诉求,确立了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高远追求。它不是空洞的说教体系和纯粹的宣传道具,而是关爱他人、服务人民的朴素道德实践,其形成过程体现了高度的文化自觉。可以说,没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没有对先进文化的觉悟,“雷锋车”精神也不可能诞生。

当今的连云港正处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文化在城市竞争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扩大,其影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广泛而深刻。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深刻认识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的地位作用,正确把握文化发展规律,主动担当繁荣发展文化的时代重任;也迫切需要广大市民对本土文化的自我觉醒、自我反省和自我创建,并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地参与到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潮中来。增强全民文化自觉的核心是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任何一个时期的文化都是多元一体、多样共生的,但其中必然有一种占据主流和主导地位的文化。推进连云港文化强市建设,必须坚持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相统一,不断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主流文化,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雷锋车”精神无疑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新时期连云港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大力弘扬具有本土亲合力和感召力的“雷锋车”精神,更加有利于激发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全民投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启示之二:大力弘扬“雷锋车”精神,有利于提升全民文化自信,这是新时期连云港矢志率先发展、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源泉。

从中观的层面而言,文化自信,是指一个地区对自身地域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本地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只有对自己文化有坚定的信心,才能获得坚持坚守的从容,鼓起奋发进取的勇气,焕发创新创造的活力。

任何一种精神文化,一旦打上了民族或地域的烙印,则更有可能增强本土民众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一方面,“雷锋车”精神是在长期学习雷锋的活动中形成的,其孕育产生的过程也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其49年坚持不懈的道德实践,更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生动诠释和现代解读,不仅体现了优秀民族文化基因的当代延续,也体现了独具地域特色的连云港精神。另一方面,“雷锋车”精神经过多年的实践,既有意识形态层面的科学内涵和先进性,又有根植于现实土壤、撒播于民间大众的人性光辉和价值关怀,尤其是其无私奉献的高洁品格和关爱他人的行为模式,正在逐渐得到普通大众的认可甚至效仿,成为连云港对外彰显精神文明建设的独特文化符号,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因为多种原因,连云港传统盐民的文化心理根深蒂固,小富即安、自我愉悦、自我欣赏的落后地缘文化意识长期存在。推进连云港新一轮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迫切需要打破海属地区历史沿袭的赶超意识不强、缺乏创新和风险意识等落后文化心理,破除不敢想、不敢做、不敢闯的固步自封、闭关自守的落后地缘思维模式,树立创新竞争观念,从思想观念上实现由“省内”向“省外”、“国内”向“国际”的转变,从身份上实现从靠天吃饭的盐民向新时期沿海人乃至国际化市民的转变。大力弘扬具有本土亲合力和感召力的“雷锋车”精神,有利于增强全民文化自信,转变弱势文化心理,激励全民奋斗的热情,培育创新自信的文化。

启示之三:大力弘扬“雷锋车”精神,必须注重与广泛开展的现代文化志愿者活动进行对接,从而汇聚更多的力量参与文化共建,实现更大范围的文化成果共享。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针,也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途径。

同为一种文化现象,志愿服务与“雷锋车”精神既有内在的联系,也有一定的区别。在某种意义上,如果说志愿服务在中国是雷锋精神的延展和泛化,独具连云港特色的“雷锋车”精神则可以被理解为高度升华的志愿服务典型。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雷锋车”精神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属性,更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理念;志愿服务虽依托于某个组织或部门,但充分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性需求,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既注重服务社会、帮助他人,也注重个人价值的体现。在建设先进文化的过程中宏扬“雷锋车”精神,注重与广泛开展的现代文化志愿者活动进行对接,既可避免说教式的思想教育和形式主义的学习运动,也可以汇聚更多的力量参与文化共建,实现更大范围的文化成果共享。

文化志愿者的出现绝非偶然,有其特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背景。其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总体进入小康阶段,生活的富裕为人们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提供了物质基础;其二,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特别是近年兴起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文化志愿者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其三,近年来志愿理念的普及、志愿精神的弘扬、志愿者事迹的传播,为人们加入文化志愿者行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其四,国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使越来越多的人具备了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自身条件,为其加入文化志愿者行列提供了可能;其五,社会观念的进步,对文化的崇尚,以及文化既娱我又娱人的特殊功能,使越来越多的人把从事文化志愿服务作为自己融入社会、服务他人、满足自己、丰富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

从连云港市实践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开始出现了文化志愿者雏形---文化义工。在连云港市级机关工委的倡议下,一批机关干部主动利用休息日,深入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协助工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觉醒,在主管部门的引导下,连云港市文化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分工更为精细,服务日趋规范。近年来,文化市场“五老义务监督员”、“图书馆小馆员”、文物保护者协会及文保志愿者、社区文化志愿者等队伍相继成立,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连云港市文物保护者协会组织文保志愿者开展文保巡视活动152次,巡视文保点1054处,总行程约5815公里。可以说,文化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队伍一样,已成为连云港市学习宏扬“雷锋车”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当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雷锋车”精神之所以历久弥新,并不在于其蕴含的某一项具体含义,而在于其不断创新的丰富精神内核。这一内核就是帮助我们在所处的每个时代,去主动思考人生的意义,去追寻生命的价值所在,去满足我们的精神需求。换句话说,当下我们所要践行的“雷锋车”精神,更为广义的是指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甚至是一种生活态度。作为创造精神财富的文艺工作者,更应将“雷锋车”精神的精髓植入“服务社会,快乐自己”的自我价值体系,融入工作生活的点点滴滴,用实际行动点燃青春,照耀人生。

(作者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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