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旁听的通知

通知公告字数 458阅读模式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协调办)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市县以上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和旁听,并于7月8日印发了通知(连委学办〔2013〕2号)。通知发出后,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并按时向市委协调办(市委宣传部)反馈了上半年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学习安排。根据各单位自查反馈以及我们掌握的情况,经综合考虑,决定对如下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旁听:赣榆县、新浦区、东中西示范区、市广电总台、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连云港海通集团、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连云港师专、连云港财经高职校。

请上述地区和单位做好相关准备。相关事宜请联系市委宣传部理论处,电话:85800249。

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13年8月7日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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