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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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贯通历史、现实、未来,贯通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把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高度,为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充分发挥全市社科理论界在研究阐释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理论研究成果,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连云港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经费项目不予资助。申请重点项目落选后可降一级参与一般项目评选立项,但不能跨级参与自筹项目评选立项,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不受限制。

二、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本次专项课题只能申报一个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已经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违反上述要求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对正在申报的课题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课题予以撤项,对违规申报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三、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2021-2022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鼓励高(职)校、科研单位联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课题经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协作攻关的应用课题优先立项。各有关高(职)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负责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申请书内容的审核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课题申报由我办直接受理。

四、成果要求和研究时限:所有申报课题须2021年底前完成,并于9月前报送中期成果、12月20日前报送最终成果。重点项目最终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2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一般项目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2篇以上;自筹项目须公开发表研究阐释论文或文章1篇以上。课题相关理论成果被市级或以上领导批示肯定的,或被理论核心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级重点报刊刊发的可以直接结项。

五、课题评审:课题评审采取高(职)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评+专家复评相结合的办法。复评采用评审匿名《论证活页》的方式进行。每项课题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项目申报及评审免收费用。

六、其他事项说明: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21年度连云港市社科专项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等),请加入连云港市社科规划办社科交流QQ群(217470580)或到连云港宣传网:www.lygxc.gov.cn下载。课题申报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含活页)1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通信地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行政中心1017室市委宣传部理论处。邮政编码:222006;联系人:李鑫,电话:18861338638;邮箱:llc85800249@126.com。

 

附件:1、《课题指南》

2、《申请书》

3、《活页》

市社科基金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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