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获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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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江苏省共有3个城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我市位列其中。

据悉,去年10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2年,在全国建成100个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30个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此前,全省已有2个示范城市(苏州、南京)和1个试点城市(常州)。

文化和旅游产业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中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民生产业。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创新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工业研学旅游、康养度假旅游、红色教育旅游等文旅新业态快速发展。全市公共文化场馆错时延时免费开放,百姓大舞台、特色小剧场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人心,精品旅游演艺《乐见西游》好评不断。成功开发“连云有礼”“茶小孙”等文创产品,品质酒店和特色民集群化发展,智慧旅游实现3A级以上景区全覆盖。全市文旅实景体验、城市主题书吧、24小时图书馆等新场景、新产品、新服务、新热点不断涌现。

2020年,我市围绕“市场复苏、文旅提振”工作主线,实施文旅品牌品质提升、产品旅游线路品牌孵化、文旅营销矩阵构建、客源市场精准营销等,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让连云港之夏旅游节、西游记文化节、丝路音乐节、文化产品博览会等文旅节庆活动影响更加广泛,“大圣故里 西游胜境——神奇浪漫之都”连云港的城市名片更加响亮。此外,为全面撬动文旅消费市场,我市强化组织机制,狠抓措施活动,不断完善政策配套,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及时兑现高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文旅示范园区、星级酒店、骨干企业等奖补政策;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鼓励邮轮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连云港市惠民生促消费十项政策》《“连文贷”文化金融产品实施细则(2020-2022)》等文旅消费利好政策,开展“国人游港城”免费电子门票发放、“518网络购物节”等活动,发放连云港消费券和连云港旅游消费券价值达7000万元,成功拉动近10亿元文旅消费,文旅消费市场持续火爆,文旅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成功获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是连云港文旅工作的新起点。下一步,我市将探索推进文旅消费体制机制、政策保障、消费环境、产品供给等方面的创新改革,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推动试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开展,持续提升连云港文旅产业质量和规模。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把连云港建设成为全国文旅消费示范城市。(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梁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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